為全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試點地區之一
我市大膽探索積極創新蹚出“唐山模式+”
近日,我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試點工作成功通過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的驗收,并獲得高度評價。此項工作中,我市大膽探索、積極創新,蹚出了“唐山模式+”。
為進一步推動生態文明體系建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2021年6月印發《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試點方案》,明確了委托代理試點工作,唐山被選為試點地區之一,重點圍繞“主張所有、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承擔責任、落實權益”主題,展開理論研究、制度研究和實踐研究。
領導有力、多方參與,共推高效管理模式。為了確保委托代理試點工作的有效推動和成果質量,我市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長任組長的市級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實施試點任務,實現試點工作的高位推動。同時,邀請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海洋技術中心、浙江聚禾空間規劃科技公司等單位組建專業技術團隊,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為解決試點改革任務提供支撐。此外,采用時時分享、周調度、月總結的管理模式,全力助推試點工作有序進行。
精心設計、暢通交流,力保高質量完成。唐山市委托代理試點工作以所有者職責為主線,以自然資源清單為依據,以調查監測和確權登記為基礎,以落實產權主體為重點,充分結合唐山自然資源本地特點,兼顧所有自然資源類型的同時,選擇水、礦產、海洋3類資源進行重點探索。圍繞所有者職責內容共設計了8個核心研究專題,分別從自然資源的確權登記、委托代理模式、配置處置規則、收益分配建議、價值實現機制、制度體系建設、考核評價標準、信息平臺搭建等方面進行理論探索與實踐研究。
大膽探索、積極創新,蹚出“唐山模式+”。自2021年開展委托代理機制試點以來,從初的模糊認識,到不斷深化學習后的初步了解,再到實踐探索過程中經驗積累,因地制宜開展了實踐總結和理論探索,后形成“基礎成果+‘4+2+5’推廣性成果”(基礎成果:專題研究報告;推廣性成果:4個制度建議、2個指南文件、5個典型案例),提出了具有高度創新性實用性的“網格化”委托代理模式、生態產品目錄清單、海域海島使用權靈活供應方式等創新性建議,蹚出了一條唐山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之路。
成果轉化、經驗共享,促進委托代理機制落地。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信息編報指南、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和監管平臺建設指南、自然資源資產考核評價辦法和唐山市海域海島使用權彈性年期供應制度探索出唐山標準。自然資源資產網格化管理模式、基于支出責任的海域使用金、礦業權出讓收益分配比例建議、生態產品目錄清單成果因其具備創新性和潛在推廣性得到驗收組高度贊揚。試點研究提出“1+1+N”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總結提煉的“生態修復+生態文旅發展”的南湖案例入選自然資源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典型案例》、“區域生態修復+產業綠色轉型”的遷西案例入選《河北省自然資源領域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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